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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法教育考察散记
(-) 英国的督学制度实行了150年,督学冠以"女王陛下督学"头衔,据说在世界上具有最完备的一套督学体系,久负盛名。在80年代未英国施行教育改革以后,督学制度随之也赋予新的使命。今年ll月初,我们访问了英国教育标准局,对他们的工作有了初步了解。
过去的英国中小学教育,课程由校长决定,而教学内容则由教师决定。政府和公众无法了解学校教育情况,也不了解教育质量状况。1989年,英国开始实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,规定了全国的(中小)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。大纲出来之后受到学校的竭力反对,但政府决心推行全国教学大纲,教育部成立了专门机构,管理考试标准。学生在中学和小学阶段,要进行4次国家级考试,主要是英语、数学和科学。教育改革的推进,要有相应的评价标准。
为了让政府和公众都知道学校的教育情况,1992年成立了教育标准局(或教育标准办公室),直接对政府负责。该局成立后,即制定了评价学校的标准,分为三类:幼儿园、中小学和特殊学校。这些详细的评价标准公开出版发行,目的在于让全社会都知道办学标准,同时也提供给学校自查自评自我完善。与此同时,还绘家长出版了评价标准的说明。
英国国家教育标准局由专职人员和聘任人员组成。聘任人员在社会上公开招聘,经过筛选、培训和试用,取得督学资格。现在全国有资格人员6500人,其中注册的2500人,另外还有1800人积极参与这项工作。每年用于学校评价的总经费在1亿英镑(约1.6亿美元)以上,评价一所学校,平均花24万英镑。
对学校的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,不论公办、私立,一律进行。评价小组直接到学校,不必经过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。一般在学校1周,审看自查报告,各种资料,听课(占60%),单独会见家长,并对所有学生进行评估。
评估以后,要写出评估报告,并告诉校长:该校最好的教师是谁,最差的教师是谁。报告要清楚地表达该校达到什么标准,并提供证据。这些报告输入电脑网络,既是公开的又达到法律规定要求。
学校接到报告后,要立即写出改进意见,这是地方政府与学校的责任。教育标准局的责任是监督有没有改进,改得怎么样。该局每年选出全国最好的200所学校,而且指出这些学校好的方面,供各方面参考。
全国约有4%的学校达不到标准,教育标准局就要重新评价,如果还达不到标准,就向政府报告,说这学校没有存在的必要。根据法律程序,政府一定会采纳这个意见。
鉴于中小学教师的特殊重要性,教育标准局于1994年新设一个部门,对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机构,进行督导评估,相应地制定了评价标准。主要是检查培养培训师资的学院和所培养学生的质量。据介绍,全国现有培(养)训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机构130个,评价分为4个等级,第4级为最差,给一年时间改进,再达不到标准的就取消。1996年全英就取消了三个这样的机构。
(二) 准备出访英国,了解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情况。正好国内一大报刊登一篇《英国教师误人子弟》的文章,说英国的"文学教师不知莎士比亚是谁,地理教师说不出德国首都在哪里"。我是带了这份剪报飞到伦敦的。
也许英政府对此已有深刻认识,因而有1989年出台全国中小学教育大纲的决心,以及1994年制定并实行中小学教师培养机构的评价标准和督学制度。
据英国国家标准局介绍,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培养、培训机构有三种类型。一种是专门的大学,如伦敦的罗汉普顿学院(ROEHAMPTON INSTITUTE);一种是综合大学中的教育学院,如格林尼兹大学;还有第三种很别致,就是某中学或几所中学联合办的教师培训机构。第三种只对有志从事中学教育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培训,合格者有权授予教师资格证书。
据罗汉普顿学院介绍,新生入学后分为若干途径分别取得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。一部分新生入学后,学完4年,直接获得小学教师资格。而多数人先学3年,取得学士学位,然后分别选择中学或小学教师方向再学一年,这最后一年,学校也接收其他大学毕业生的入学申请。第4年的学习,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,主要是学习怎样把所学知识传授给学生,而不以增加学科知识为目的。因此,每周必须有一天时间在中学实践。完成学业之后,还要见习6个月,实习8个月,才能最终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。
我们看了两所中学,见到见习教师和指导教师。见习期间,4天在中学,1天在大学,上课都有指导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听课,最后要写出很详细的听课记录和有据的评价报告,对不合格的见习教师,分为再学一年和不适合当教师的结论。我们了解到,后两种都是正常发生的,指导教师与专业指导教师大学、中学都有,彼此配合密切,关系非同一般。由此我们才能理解,中学也办教师培训机构。
对于英国教师的继续教育,罗汉普顿学院自有一套,他们称之为"模块"式(MODULE)教学。一个模块学习20个小时,自学8个小时,分三个阶段:学员完成第一阶段3个模块,给予证书;完成6个模块算第二阶段,给予毕业文凭;完成12个模块者,可以取得硕士学位。它是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。该学院的研究生最终可获得萨里大学博士学位。
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培训教师的实践环节,几乎达到"手把手教"、"实弹演习"的地步,因此,取得教师资格者,即能顶岗胜任中小学教育、教学工作。
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、教师的质量,英国还设有教师培训局对教育部负责,对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制定了大纲,保证校长、教师质量的最低标准。所有当校长的,都需经过培训,为了确保质量,还通过教育标准局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,这是发挥英国督学的传统作用。
目前,全英有130个教师培训机构,其中20多个是由中学承办的。 他们认为,保证中小学教师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,否则后果严重。从决策的角度来看,抓教师队伍建设可谓下了决心,煞费苦心的,能否改变"误人子弟"的评说,恐怕还要看今后的实践。
(三) 法国的教师资格制度也是有传统的。他们认为,取得教师资格,就是终生资格,不必再行继续教育。因此,我们在不同场合提出教师继续教育问题时,东道主都说,这是非常热门的话题。原来,新政府的教育部长新近发表看法,提出所有中小学教师均须在学区接受继续教育。此言一出,引起不少议论。所以,我们提及继续教育就成了"热门话题"。
法国现有96个省,若干个省合成一个大区,大区统管教育的机构也称学区。我们访问了阿尔萨斯大区首府所在地的斯特拉斯堡师范学院。据介绍,他们学院招收具高中文凭的毕业生(18岁),上完3年本科共同课程以后,学生分别选择当小学教师或中学教师,继续学习一年,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考试。小教专业不分科,而选学中学教师资格则分专业。学完第4年,分别参加中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,小教资格在学区考试,而中教资格全国集中在巴黎考试。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本科后一年在师范学院学习准备之外,各院校本科大学毕业生均可自学应考,但考试合格之后,所有人员,均须到师范学院再学习一年,这时的身份是国家公务员、见习教师。
学完一年,经过评估,才能决定是否取得教师资格,或留级再学一年,或明确不适合当教师。 录取名额由教育部确定,一般是教师空额的2倍,每年大约只有400个名额,而有2000多人争取。当小学教师的由学区管,一般在本学区任教,取得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教育部管,在全国范围调配。
法国的师范学院教师来自有经验的中学或小学教师,尤其是中学部分的教师,必须是有经验的中学教师,带学生到原任中学校实习或见习。当然,小学或中学教师要到师范学院任教,也要通过考试取得资格,这种考试(Agrcgation)要求更高,待遇当然也更高。
英法隔英吉利海峡相望,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和培养,既有共同之处,又有差别。看来,各国的教育制度,都有其传统的一面,又有现实的成分。
1997. 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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